这个话题是近日观看电视连续剧《狼毒花》时,突然冒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出来的想法。
我们那一代人(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大多有英雄情结,受完美主义影响,认定影视中的头号正面人物必然是高大魁梧、完美无缺,编创者如此,观众亦然。就我而言,尤喜战争题材的影片,数十年过去,这种偏爱并无改变。
自从看过这部以抗战题材为主线的电视剧后,再一次印证早年形成的思想:不论什么年代,英雄形象乃至英雄主义都不会失去它应有的光彩。剧主角常发是个传奇人物,身上尽管有诸多毛病,诸如好酒、好斗,但这些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个顶天立地、豪气冲天的好汉,周围的人称他为酒神、战神,甚或连日本鬼子也称他为“狼毒花”。
正因为常发身上有农民革命者粗莽的特点,这个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才凸现可亲可敬的一面。尤其是在抗战烽火的陶冶中,在地委书记甄一然的不断敲打下,这个讲义气的草莽人物又不失率真可爱,散发出折服人的璀璨光泽。
而酒,在《狼毒花》剧中也起到了举足轻重和画龙点睛的作用,对于烘托剧中人物常发这个匪气十足,却又十分淳朴豪放的角色,可谓锦上添花。
有几场与酒有关的戏,无不将主人公恋酒、嗜酒以及借酒发威的性格,刻画得淋漓尽致。这也印证了主人公的一句常话:“我老常打仗前不喝几口,就像是枪里没子弹;完事后不喝几口,就像是这仗还没打完!”
观看这几场声情并茂的“酒戏”,心中假想:假如没有这几出与酒有关的情节,假如主人公不喝酒或酒量不济,其豪爽的草莽形象,肯定要大打折扣,所以常发的“斗酒”,则实实在在地倍添英武,有股浓烈的壮志凌云般的豪气。酒在英雄出场的戏份中,它的事半功倍的作用,是其他道具无法替代的。
在代表我方与悍匪吴达子斗酒打赌这场戏中,酒道具对于烘托英雄万丈豪情发挥到了极致,而此时,作为逐渐成熟了的革命战士的常发,已非昔日头脑简单的莽汉可比,在斗酒中也懂得斗智,因而大气磅礴地赢得了胜利。
战争片中的英雄人物就是这样震撼人心,有缺陷的英雄人物同样感人至深。因此说,像我这样年纪的人,英雄情结尚存。但如果要我直抒胸臆,我则要说,会喝酒的英雄是真英雄,嗜酒如命的常发就是个不做作的豪杰!
我就是喜欢这种能够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真性情的好汉。作为喜好烈酒的我,尤其喜欢常发敢爱敢恨一如烈酒般奔放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