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上低价销售冲击酒企正常销售渠道,部分酒企和酒类电商的“蜜月期”戛然而止。日前,郎酒要求经销商停止向酒仙网、1919酒类连锁供货,郎酒还表示,经销商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分销商给酒仙网、1919及其关联企业供货,否则按照规定扣除经销商违约金。(据3月20日《北京晨报》)
在经济形势下滑、消费市场紧缩、三公消费日紧等影响下,国内高端白酒普遍量价齐跌。在此情况下,郎酒集团等采取措施稳定经营形势,让利润最大化,是其天性和自由经营的权利,无可厚非。但是,不惜突破法律底线,直接停止或间接停止向网商供货,和此前茅台推出的“最低限价令”如出一辙,涉嫌经营垄断,是要被严厉制止并进行处罚的。
郎酒集团此举阻碍了市场自由形成更低的价格,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明显是变相固定商品价格,再加上商品的独有性、稀缺性,便构成了典型的价格垄断行为。去年,茅台、五粮液出台“保价令”,价格监督部门通过严查重罚消除了相关价格垄断行为。今次,郎酒集团再出新招,与人们的期望和国家的法律相悖,不免令人唏嘘。看来,如果郎酒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属实,有关部门有必要再次拿出反垄断大棒,消除白酒行业的垄断经营思维。
客观而言,目前国内白酒行业的日子不好过,销量上不去,利润也逐渐走低。这需要酒企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开拓等形式弥补,而不是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为防止业绩下滑向电商“停供白酒”,不但损害了企业形象,还涉嫌违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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