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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五处白酒酿造古遗址

2013/12/21 12:41: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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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局已公布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有五处中国白酒酿造古遗址。

 
  1、泸州老窖窖池群(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窖池群分布于泸州市江阳区三星街营沟头、泸州市江阳区皂角巷、龙马潭区小市(下大街、什字街、新街子、过江楼)及罗汉镇等地。泸州老窖公司现有生产性古窖池10084口,其中百年以上窖池1615口,连续使用时间最长、保护最完整的是1573国宝窖池群。泸州老窖百年以上窖池群文物原真性价值明显,自其建窖之始,均保持了原貌、位置、操作流程及工艺未变的“四未变”特点。泸州老窖百年以上窖池群是中国至今仍然唯一持续酿造白酒的窖池群,其千余口的规模和世界文化遗产的属性使其“世界酿酒奇迹之一”和“世界仅存的最大规模原生白酒窖池群”名副其实。
 
  1996年,泸州老窖窖池群作为中国传统白酒的首个代表,成为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6月,国家文化部正式颁布了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泸州老窖酒酿制技艺作为中国浓香型白酒的唯一代表名列其中;入选中国首批“中华老字号”认定名单。泸州老窖老窖池群作为“活文物”,已连续不间断使用430余年。
 
  2、水井坊遗址(四川省成都市)。水井坊位于成都老东门大桥外,是一座元、明、清三代老烧坊遗址。1998年8月,四川全兴股份有限公司改造曲酒生产车间时,发现了该遗址。1999年,多家考古、研究单位参与遗址考古发掘。考古发现有:蒸馏器基座、不同时代的酒窖8口、炉灶4座、灰坑4个、晾堂、灰沟、路基、木柱及柱础、墙基等遗迹,出土的陶瓷器具有碗、盘、钵、盆、杯、碟、勺、灯盏、罐、壶、缸、砖、瓦、瓦当、井圈等。其中以酒具最为丰富,种类有青花、白釉、青釉、酱釉、黑釉、粉彩瓷等品种。考古研究表明:水井坊是一处前店后坊的综合性生产、经营场所。水井坊遗址是1999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被国家文物局认定为“中国白酒第一坊”,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不可复制的、极为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极高利用价值的“活文物”。水井坊遗址中起源于元末明初、延续使用至今的古窖窖泥和古糟菌群,在保护性开发利用中成为了水井坊系列产品开发的重要生产资源和品牌基础。
 
  3、剑南春天益老号酒坊遗址(四川省绵竹市)。剑南春天益老号酒坊遗址,是一处规模宏大,布局配套设施齐全、遗迹保存较为完整、特色鲜明的清代酿酒作坊群。该遗址是由茶盘街、棋盘街两侧的多个清代作坊构成的“前店后坊”式格局的酒坊遗址,分布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分布面积大、作坊多,保存较好,全国罕见。剑南春酒坊遗址生产要素齐全,内容丰富。在已发掘出的遗迹中,不仅有反映酿酒工艺全过程的生产设施,如水井、酒窖、炉灶、晾堂、水沟、盛酒坑、池子、粮仓(制曲晾房)等遗迹,还有房屋建筑基址以及大量瓷质酒具。同一遗址大曲窖、小曲窖均有发现,不同窖池生产着不同品种的酒类。这一考古发现,对研究传统的白酒酿造工艺、传统手工业格局与分布情形,探讨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它不仅丰富了我国城市工业考古的研究内容,同时也为名优白酒“剑南春”的酿造历史提供了实物资料。这些重要发现在我国近代城市工业考古中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被评选为“2004年度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根据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全国重点文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四川省文物局、省建设厅牵头组成专家评审组于2006年5月11日上午,在剑南春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对剑南春天益老号酒坊遗址保护规划进行了评审。
 
  4、刘伶醉烧锅遗址(河北省徐水县)。刘伶醉古烧锅遗址位于河北徐水县刘伶醉酒厂第一酿造车间内。该遗址建于金元,已有800多年历史,其中主要包括16个古发酵池、一口水井及部分挖掘出土的酒用陶器。
 
  刘伶醉古烧锅遗址2001年被列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10月,刘伶醉古烧锅遗址被列入中国第一批白酒文化遗产名录;2005年6月27日,国家文物局批准此遗址为首批“中国食品文化遗产”;2006年5月25日,国务院公布刘伶醉古烧锅遗址为“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2006年12月15日,刘伶醉烧锅遗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5、李渡烧酒作坊遗址(江西省进贤县)。李渡烧酒作坊遗址位于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江西李渡酒业有限公司内,又称李渡无形堂元代烧酒作坊遗址。2002年4月,原江西李渡酒厂被香港某公司收购,成立江西李渡酒业有限公司。同年6月,在改造老厂车间时在水泥路面下发现一个古井,随即向相关文物部门报告。同年7月~11月,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发掘面积约300平方米。发掘显示该遗址的文化堆积可分为六个时期,从南宋、元、明、清延续至近代、现代,其中南宋层未发现酿酒遗迹,其他各时期的酿酒遗迹都非常丰富,有水井、炉灶、晾堂、酒窖、蒸馏设施、墙基、水沟、路面、灰坑和砖柱等。出土的遗物有石器、陶器、瓷器、木器、铁器等,以陶瓷为主,其中酒器有73件。2002年李渡烧酒作坊遗址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渡烧酒作坊遗址元代酒窖的发现,证实了《本草纲目》的记载:“烧酒,非古法也,自元始创其法”,同时证明了中国至迟在元代已出现了固态发酵制作蒸馏酒。该遗址中明清时代的酿酒遗迹显示其白酒生产工艺属小曲工艺,是中国首次发现使用小曲工艺的烧酒作坊遗址。到近代,开始改用大曲工艺生产。因此该遗址是研究烧酒酿造工艺的起源和演变的重要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