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民周刊》题为《李某某他妈的舆论战》的报道。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近期5起报刊刊载虚假低俗内容的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涉及刊载低俗标题、低俗广告、失实报道、虚假新闻等行为。其中,山东《聊城晚报》题为《李天一他妈的要求高,律师不干了》的报道以及上海《新民周刊》题为《李某某他妈的舆论战》的报道,都因标题粗俗而受罚。这两家媒体为自己耍小聪明打擦边球的手法付出了代价,可谓搬石头砸疼了脚。
笔者认为,此次处罚是管理部门整治传媒低俗化狂潮的延续。近些年来,传媒低俗化、有偿新闻、虚假新闻、虚假广告已经被公认为传媒业界的四大公害。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文化以席卷之势侵袭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文化有其积极的一面,也因为内容的低门槛,让其文化带有消极的因素,而低俗化则是这种消极面最典型的表现。这种消极因素,不仅影响到网民个体,传统媒体也因辨析不清、定力不足,而深受其害。如果追根溯源的话,互联网低俗化之风,自中国传媒市场化之后,便多多少少刮到传统媒体的版面上、荧屏上。虽几经整治,但其迹未绝。
当然,这只是表象。传媒低俗化的表现多种多样,究其原因也非常复杂,概括起来,无外乎以下五种原因:收视率的诱惑与利益驱动、传播观念的异化和扭曲(对受众观念的错误理解、对传媒消费主义的过度开发与张扬)、社会责任感的淡化和职业道德的滑坡、监管的缺失和公众媒介素养的缺失等等。实事求是地说,传统媒体的门槛相对较高、监管相对较严,虽然低俗化倾向一直未能有效扭转,但相对于网络媒体,还算是比较好的。针对网络媒体的低俗化倾向,有关部门曾有过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清理网络“低俗”之象,势如割韭,割之再发,发后复割。因为以往的治理手法缺乏制度性、连贯性甚至缺乏刚性,效果总是差强人意。在网络媒体兴盛、传统媒体受到严重冲击的大背景下,一些传统媒体的从业者,因为缺乏必要的专业素养,一些媒体把关人职业伦理滑坡,导致低俗语言渗入传统媒体,竟成常态!这不仅引起有识之士的担忧,也引起了一些读者的强烈不满。
通俗不是媚俗,更不能是低俗。在消费主义观念盛行的今天,低俗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冲击力也越来越大,但对于以传承文明、形塑社会、引导舆论的大众传媒来说,不能将其拿到碗里当作菜。互联网语言有清新、活泼、影响大的优点,传统媒体自然不应拒绝。但受过专门训练的从业人员,应该具有起码的辨析能力,要能够学会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杜绝低俗语言上版面,自觉抵制恶俗的标题党手法,这不仅是职业伦理使然,更是社会责任所决定的。实际上,有追求的网络媒体也在抵制低俗化的冲击,标题党手法也有所收敛,作为把关更严、要求更高的传统媒体,不能以对低俗投诚的姿态来吸引眼球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饮鸩止渴,以牺牲品格和公信力为代价而慢性自杀。
在这一点上,我们倒是应该像美英等西方国家的媒体学习。它们对传媒的自身要求、传媒行业协会对职业伦理的严厉监管方面、对媒体的分级管理等,有效抵制了低俗之风的侵害,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希望此次通报,能够给媒体敲响警钟。不能拿肉麻、低俗当有趣,这应是媒体人最起码的职业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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