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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止销售散装白酒和食用油

2014/1/14 8:49:5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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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草拟《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条例》共七章八十一条,包括总则、食品准入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责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和措施等。

由于深圳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大多来自外部省市,需要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基于风险防控基础上的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危害控制措施。

另外,《条例》禁止在深圳销售散装白酒和散装食用油,并对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予以禁止。对从事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的经营者实施行政许可,以加强监管。确立餐饮违法行为的累积记分制,通过该制度增强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希望通过该条例的实施,对深圳市的食品安全监管能提高一个台阶,让市民更加安心消费,通过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控,让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敢轻易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