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正在探索一系列新的便利措施进一步提高相关企业通关效率,吸引越来越多高档葡萄酒进口至内地,助力香港发展成为亚洲葡萄酒贸易及集散中心。
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近年来,海关总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香港工作的有关部署,出台实施《海关总署支持香港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化内港海关在通关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为促进香港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诸多措施中包括,改进通关监管模式,提高两地通关效率。如,对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采取了“企业备案登记+价格预审核+事后核查”的征税便利措施。
据悉,该措施于2010年起陆续在深圳和广州海关开展。截至2013年11月底,便利措施框架下内地进口葡萄酒共计165.86万升,货值1938.2万欧元。目前,内港海关正探索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平台建立专项葡萄酒管理系统,实施以香港出口备案企业为主导、取消内地进口商备案制度、通关环节信任审价和后续管理相结合的更优化的便利措施。新的便利措施将进一步提高企业通关效率,吸引越来越多的高档葡萄酒进口至内地,助力香港发展成为亚洲葡萄酒贸易及集散中心。
在深圳海关,2013年度,深入推进经香港进口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有效节约通关时间,企业到香港地区采购高档葡萄酒的意愿明显增强。根据该便利通关措施,海关针对合同开展价格预审核,因此在一份合同对应多份报关单的情况下,企业无需就同一份合同被逐单外转审价,通关效率明显提高。
“企业通关时间由原来的5-7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利好。”深圳市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报关专员赵小姐表示。
据统计,2013年1至11月,该便利措施项下共计进口葡萄酒43.89万升,货值552.5万欧元,分别占关区进口总量的1.99%和7.36%,占关区经香港进口总量的15.79%和53.11%。虽然便利措施项下葡萄酒进口规模有限,但平均单价达12.58欧元/升,高出关区进口平均单价近4倍,展现出便利措施在吸引高档葡萄酒进口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另有数据显示,2013年1至11月,内港两地贸易额达361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8%,香港为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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