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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艳丽:茅台营销转型彰显反腐实效

2014/3/10 10:19: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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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贵州代表团6日举行开放日活动,吸引了境内外诸多媒体记者。面对敏感问题的追问,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省委书记赵克志坦诚应对:中央治理公款消费不会影响茅台销售和产业发展问题。

  中共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对茅台酒等高档酒业的打击不言而喻,而茅台酒滞销以及价格大幅度下降亦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足见八项规定对于公款消费的治理力度,也足见中央反对官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之风的决心。

  茅台被称之为国酒,是贵州重要的经济支柱,“八项规定”的出台,从经济的角度来讲,确实对茅台酒业的发展带了一定的危机,继而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与财政税收,但是,这样的影响却是一种理性的回归。

  如若说,因“八项规定”而致使茅台酒产业受损,正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公款吃喝,特别公款高档酒消费的严重性。这也意味着某些官员公款吃喝,公款消费,铺张浪费之风到了不治不可的地步。中共中央审时度势,出台“八项规定”严厉铲除腐败之举,打击奢靡之风,虽然让高档酒业倍受影响,却赢得了百姓的广泛支持,树立了社会正气,其治理的成果与社会效益是再大的经济效益也无可比拟的,而因此造成经济利益受损也是物有所值。

  仅仅盯着经济利益,无视民心向背,一切向钱看而无关社会风气注定只是一种短视行为,企业的发展需要理性消费市场作支持,建立在非理性、不正当的市场消费基础上的企业经营理念,终究一日会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八项规定”让非理性的公款消费市场无处遁形,也迫使企业必须转变思路,实施战略营销转型,如不然,随着反腐风暴的愈发强劲,那么只能让企业经济愈加萧条,这怪不得“八项规定”正义力量,只能怪企业经营思路的狭隘与封闭。

  事实上,“八项规定”严厉打击腐败行为,清正社会风气,其政治意义,绝不应当与经济利益相提并论,更不能用“生意经”来评价衡量反腐的社会意义。以经济指标评价反腐本身就是一种极为功利的拜金主义行为,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政治清明,社会清正,机制健康,人民幸福的纯净天空,而绝不能仅仅钻进钱眼里,为了纯粹的经济利益而纵容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期待更多的企业商家随着“八项规定”的深入,能够像茅台酒业一样积极主动地寻求战略转型,寻找理性的市场需求,推进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