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行动中,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查获了一批在市场上进行公开销售的“特供”酒。
近日,该支队执法人员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商行检查时,发现商行柜台上有一批处于销售状态的我省某知名酒企生产的外包装或标签上均标注品名为“特供专用酒”字样的白酒,涉及9个类别共18瓶,货值金额0.9万元。该“特供”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尚未销售标注“特供”标识的白酒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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