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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垄断可参考“茅台案”来判断

2014/3/21 13:29: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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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日前报道的“云南人买车咋要多花钱”一事,记者昨天致电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是否涉嫌价格垄断可参考此前茅台与五粮液因价格垄断被处罚一事来做判断。

  “我们价格管控很严格,可以卖得高,不可以卖得低,我们打了20万元的保证金到厂家,如果让了,每张订单扣5万元,我们宁愿不卖这辆车也不会扣这5万元钱。”云南一汽车销售顾问谈到价格管控时这样说。就这一现象是否涉嫌价格垄断,记者昨天致电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虽然我不能给你明确答复,但是建议参考国家发改委此前处理过的茅台与五粮液价格垄断的案子,估计就可以有相应的判断了。”

  随后,记者查询了茅台与五粮液因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一案。公开资料显示,被罚款源自两家公司的“限价令”:面对经销商竞相低价出货的态势,茅台对3家低价销售和串货的经销商开出罚单,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提出黄牌警告;继茅台之后,五粮液也对全国市场进行了例行抽查,通报批评了15家低价、违规销售的经销商,并且对一些经销商进行了扣除保证金的处理。

  国家《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茅台、五粮液因违反《反垄断法》付出了巨大代价。值得玩味的是,按照前述汽车销售顾问的介绍,云南汽车在销售过程中同样存在着“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