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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杀人逃亡15年 湖北男子喝5元白酒壮胆自首

2013/8/14 10:58: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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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局分局,一位面色憔悴的男子浑身散发着呛人的酒味。虽然男子经常醉酒,但这一次,他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原来。该男子借酒壮胆,来公安局自首。在此之前,他已因杀人罪潜逃15年之久。当警察为他递上一碗热面时,男子颤抖着手激动地说:“这是我15年来吃的最好的。”

  男子姓高,湖北麻城人。小学毕业后游手好闲在家,曾因耽误醉酒耽误家中收粮,砍断自己的左手小指以自省。但最终高某还是犯下了更大的罪行。

  1997年秋天的一个下午,高某在收购站卖棉花时与罗某发生口角,之后便耿耿于怀,怀恨在心。当天晚上,高某十几两白酒下肚,就从家里找来了一把尖刀,来到罗某家,伺机报复。当日晚上九时多,高某接着酒劲对独自出门的罗某行凶,随后逃离现场。罗某背部中刀,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高某因此开始了15年逃亡生涯。

  回忆起15年的逃亡生涯,高某仍心有余悸。高某生活条件恶劣,低廉的工资完全无法维持生计,吃了这顿没下顿是常事。更让高某生不如死的是平时生活工作中连尊严都没有。高某最害怕的是跟别人发生纠纷。受气了只能忍着,躲开,怕他们叫警察来。

  “最可怕的还是心灵上的折磨。”高某说。深夜高某常回想起辛苦将自己牵扯大的爹妈。十五年的逃亡生涯,高某没有跟任何亲朋好友见过一面,连自己的父亲已去世也浑然不知

  15年来,高某频繁转移,先后在南京、河南商丘、温州多处潜逃。2012年7月12日凌晨四点多,身处湖北瓯海的高某终因不堪身心折磨,用最后的5元钱买了白酒。酒后壮胆,高某向瓯海市公共局分局自首。至此,高某15年的逃亡生涯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