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 一伙不法分子用低档红酒兑上雪碧饮料,冒充名贵洋酒“拉菲”,再依靠“酒托女”卖给男性,还美其名曰:“杀猪”。结果,89名男子掉进了“桃色陷阱”,共被骗走12万余元。昨天,记者从万州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了一起“酒托”团伙诈骗案,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缓刑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5万元罚金。据悉,该案在万州尚属首例。
租咖啡厅合伙搞“酒托”诈骗
2013年3月,被告人魏勇、曾军等人从老家四川绵阳来到重庆万州,以每月2.5万元的价格,租下万州白岩路纳维亚咖啡厅老板“甘总”的场地。随后,他们找来“键盘手”、“酒托女”和服务员等,每天设局骗男人来喝红酒,还美其名曰:“杀猪”。
据承办法官介绍,“桃色陷阱”的中心人物是“托头”,负责联系“键盘手”和管理“酒托女”。而“键盘手”均为男性,他们冒充女性,通过“qq”或“微信”,在网上寻找万州本地男性,以交友及一夜情的名义,把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兴趣爱好、联络方式等套到手;再将这些信息传给“托头”,“托头”再转发给“酒托女”。“酒托女”随即通过qq等,将被害人邀约至咖啡厅进行高额消费。
法院查明,去年4月至5月期间,共有89名男子掉进“桃色陷阱”,被骗金额一般在2000~3000元,最低的500元,最高一笔为9940元。短短两个月,纳维亚咖啡厅累计诈骗金额121242元。
低档红酒兑雪碧冒充“拉菲”
去年4月,“甘总”发现魏勇、曾军等人的经营方式能获取高额利润,在明知纳维亚咖啡厅的经营方式不正常的情况下,以收回场地为借口,要求加入经营。因担心“甘总”收回场地,魏勇、曾军便同意“甘总”入股,共同经营咖啡厅,并分得每日营业额的10%。
法官在审理中还发现,这些“酒托女”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没有正当职业。据一名“酒托女”供述,酒吧是利用红酒宰人。而酒吧里的红酒都是从万州宏远市场批发来的,15元一瓶,兑上3元一瓶的雪碧,就成了名贵的洋酒“拉菲”。
“本案被骗的人数较多,可法院最后认定的被害人只有89名。”法官称,很多人之所以没有及时报警,是因为觉得自己被骗很丢人。
合伙诈骗 11被告人均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魏勇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魏勇、曾军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甘总”、顾文静、邓凡等其余9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今年3月底,万州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酒托”团伙诈骗案。法院一审判处魏勇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甘总”有期徒刑2年零5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曾军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邓凡等人也均被判处不同刑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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