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记者从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获悉,市工商局相关执法人员将就淄博扳倒井违规销售“专用酒”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发现的扳倒井“淄博市接待专用酒”将进行撤架处理并销毁违规的白酒外包装。
2013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曾下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白酒标签,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薛科长告诉记者:“白酒外包装上印有‘专用’‘专供’等字样属于违规。自2011年起,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曾经多次进行清理整顿。对于此事,我们将去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我们首先要将这些白酒进行撤架处理,并且,印有‘专用’、‘专供’标志的白酒外包装要全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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