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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毒村”是如何炼成的?

2014/1/8 8:47: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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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家致富的“迫切愿望”下,法律与道德被无视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陆丰市甲子地区就被国家禁毒委列为全国17个毒品危害重点地区之一,当初贩卖冰毒现象时有出现,后经历警方的系列扫毒行动,当地毒情有所缓解,一度让陆丰不再列为国家禁毒委挂牌的重点整治地区,但此后毒情反弹,缉毒形势趋于严峻。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反弹,一种解读认为可追溯至该村的“传统”,媒体的报道提到,“早年该村以拐卖妇女和走私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起家并‘发财致富’的人,影响了村里的整个风气。”而地方的禁毒工作汇报也有类似的表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整体素质低,存在利益驱使和‘一夜暴富’的思想。”

劣币驱逐良币,基层政府成为保护伞,守法村民生活难以为继

博社村的制贩毒活动多为“家族式”经营,不少家庭直接或间接参与制毒也结成了“利益链”,只要村里村外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村民被煽动出来围聚、堵路拦截,甚至是暴力抗法,让当地禁毒部门头痛。根据媒体报道,原博社村支部书记蔡东家、副书记蔡汉武等村干部涉毒落网,也暴露出博社村制贩毒活动的“保护伞”问题十分严重,当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同样成为涉毒重点村的西山村,甚至长期没有村“两委”班子。

从该村毒品加工分工明确,老弱妇孺全参与,以及广东省公安厅证实整个博社村内有两成以上家庭直接或参股从事制贩毒活动这些信息不难看出,制毒在这个村子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地方产业。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毒品可能带来的罪恶被消解,犯罪成为一种文化气候。博社村这种文化独特性与外界格格不入,它也必然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村里守法成本高,守法村民生存艰难等现象颇为普遍。

村民的“团结”是基于血脉,更是基于利益

博社村只有“蔡”姓,文化封闭性不可忽视,但若简单将犯罪行为全然归咎为地方文化特色,恐怕太过牵强。尤其是部分村民所缔造的“共同体”,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当地村民对待毒品问题,以及与执法者对抗期间所表现出的团结现象,既是传统的,更是现代的,表面上看,村民的团结是基于血脉,而真正主导这种团结现象的,归根结底还是利益,它是人逐利冲动的结果。

那些手握AK47的村民处在一个传统的熟人社会,但他们在履行“防卫”职责的时候,则是“职业群体”,他们“战斗”过程中的团结,用社会学术语来说是“有机团结”,即一种利益考量和分工合作所导致的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