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公布了餐饮业6条“不公平条款”,其中包括“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等。但随即引发中烹协、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的反对,两大协会之所以敢“叫板”政府主管部门,就是觉得自己“理直气壮”。
应该看到,其实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并不喜欢自带酒水,一则携带不方便,而且也担心被酒店歧视;再则,中国人请客讲究面子,自带酒水也会让被宴请者感觉不被尊重。但由于一些酒店的酒水价格偏高,以至于消费者担心被宰,而纷纷自带酒水,虽有诸多不便,却实属无奈之举。
其实,餐饮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与消费者的权益并非只有博弈,关键是要平衡双方的利益。
否则,即使强迫餐饮企业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也难以化解双方的“酒水之争”。
因此,政府部门要做的是,平衡好商家自主经营权与消费者权益。政府部门应该把精力放在餐饮企业酒水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的监管上。只有维护好公平、公正的市场,促使餐饮企业制定合理的酒水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价格、明确自带酒水的服务收费,才能让市场竞争的“无形之手”,化解餐饮业的“酒水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