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消毒餐具另收费”等餐饮行业常见不公平格式条款,遭到某些餐饮行业组织抵制。今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表态支持打击餐饮业“霸王条款”,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2月20日,记者约访柳州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管理科负责人,就餐饮业“霸王条款”进行详解,他希望消费者要敢于向霸王条款说“不”!
霸王条款一:禁止自带酒水
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管理科负责人指出: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霸王条款。餐饮业作为充分自由竞争的行业,酒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收取合理的服务费,但是绝对不能够以“禁止自带酒水”拒绝与消费者协商,就单方面订立相关的消费合同。其实从目前我市情况看,由于竞争激烈,餐饮业处于艰难之中,“禁止自带酒水”可能导致流失客源。这样做也不是聪明之举。
霸王条款二: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
减少约定的订席桌数,消费者因为没有及时告知,给餐饮企业带来损失,餐饮企业收取必要的违约金是合理的。但是餐饮企业不区分实际损失大小,按照全额桌数收取违约,超过了受法律保障的违约金比例,构成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是不合理的,也是不能接受的。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管理科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市民王先生在我市某酒店预订30桌酒席,因为某种原因,只能来25桌客人,多订了5桌酒席,因为通知餐饮企业取消5桌酒席,给酒店造成损失。酒店除了收取25桌酒席费用,还可以收取未消费5桌酒席的相关成本费用,但不能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因为未消费每桌酒席和经消费每桌酒席,餐饮企业提供的服务、成本都是不一样的。
霸王条款三:请保管好自身的物品,丢失自负
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管理科负责人说,餐饮企业有义务从防范的角度提醒消费者,但这不是为自己解脱责任的理由。消费者在酒店消费丢失了财物,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合理的界定。如果是因为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消费者承担责任;如果是餐饮企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消费者财物损失,餐饮企业就不能免除相应的责任。而不能以这一店堂告示的形式,免除自身对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保障责任。
霸王条款四:消毒餐具另收费
消费者到餐厅用餐,餐饮企业首先就是要保证其所提供的饮食、用具的质量、卫生安全。餐具作为其中的一部分,餐饮企业自然应保证所提供的餐具是卫生的。
如果消费者对卫生要求高,不放心餐饮企业自身提供的餐具,可以选择收费的消毒餐具。如果餐饮企业只提供收费的消费餐具,而没有提供免费的餐具,则存在强制消费嫌疑,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管理科负责人指出:这也是霸王条款。应当抵制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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