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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别墅现1.4万瓶“公海灌装拉菲“ 价值734万

2014/4/2 9:40: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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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置了9年的别墅里,堆放着14000多瓶拉菲,别墅的主人却不知情。公诉机关认定其中1897瓶是假拉菲,价值734.49万元,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拉菲的主人却说,酒是可以喝的,不是伪劣商品,应该是假冒商标罪,而且价值也只有400万左右。

  法院到底支持谁的说法?昨天上午,洞头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给出了答案——销售伪劣产品罪。温州玛菲酒业有限公司被处罚金100万元;两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这批拉菲是“公海灌装拉菲”

  这批酒是哪来的?

  李某说,是他们在2010年10月,以100余万元的低价,从深圳买的,“对方说是法国拉菲,在公海上灌装的。”

  李某和陈某在2009年3月一起开了个公司卖酒,叫“温州玛菲酒业有限公司”,李某占六成股,陈某占四成。

  一开始他们专卖卡斯特,后来拉菲火了,就卖拉菲。但是真拉菲的利润比较薄,他们就找到了这批“公海灌装拉菲”。

  2011年7月,陈某退股不干了,这批酒归了李某。李某就把它运到龙湾区灵昆镇一间闲置的别墅里存放。

  2012年10月25日,这批拉菲被龙湾区工商分局查获。

  经鉴定,43瓶大拉菲、23瓶2004年份小拉菲、52瓶2005年份小拉菲、22瓶2006年份小拉菲、1426瓶2007年份小拉菲、331瓶2008年份小拉菲,均系假冒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注册商标的不合格商品。

  按正品拉菲的标准来要求

  这批红酒就是不合格产品

  拉菲是假的,这事是板上钉钉了。公诉人认定,李某和陈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但是李某的辩护人说,不对,应该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辩护人认为,根据检测结果,这些拉菲的红酒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也就是说,酒是能喝的,不是伪劣商品,只是假冒了拉菲的注册商标。

  但法庭最终没有支持辩护人的说法。

  法国葡萄酒,根据等级高低依次分为法定产区酒、优良地区酒、地区餐酒、日常餐酒4个级别,其中罗斯柴尔德酒庄的拉菲葡萄酒属于最高级别的法定产区酒。

  这批酒虽然能喝,但以正品拉菲的要求来看,档次太低,算不合格商品。

  陈某、李某自己也说过,他们花千把块一瓶买的假冒大拉菲,市场要卖万元左右一瓶;400多元买的假冒小拉菲,市场上卖两三千一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的,系“以次充好”。而销售以次充好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就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李某和陈某,这两条都犯了。

  假酒案到底案值多少

  最终认定是734万

  这个案件的案值是多少,也曾是法庭辩论的焦点。

  公诉人认定案值高达700多万元。而陈某认为只有400万左右。两个数字的差距,不小。

  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公诉人。

  734万元,是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估算的——按规定,销售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而北京集佳恰恰负责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知识产权权利在中国的维权事宜,李某和陈某觉得,有这层利害关系在,集佳本身又没有鉴定机构资质,这个估价不客观。

  对此,法庭的说法是,这个案子的结果跟北京集佳并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集佳作为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的维权机构,对拉菲在中国市场行情很了解,所估的价格,是相当可信的。

  同时,因为这份价格参考证明,不属于价格鉴定结论,所以也不需要北京集佳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具有鉴定机构的相应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