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密集发布的“禁酒令”赶在年底又新添一道。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作为紧随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项针对公务接待管理的系统规定,该《规定》也被视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基本法”。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针对铺张浪费等现象先后发布过诸多管理规定和文件,虽各自发挥过一定作用,但由于缺乏系统性,效力往往集中在一段时期内。而此次发布的《规定》对接待活动中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表现出全面、系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比如,《规定》中针对“吃”做出了以下约束: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此项规定由于标准相对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公务接待中“大吃大喝”的腐败现象能够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不过,规定中对“高档酒水”的标准有必要再做进一步细化,比方说划定一个金额标准,规定在这个标准之上的统统算作“高档酒水”。标准细化,既能够让公务接待中对酒水的管理更加明确,也不至于因规范公务用酒管理而误伤到酒类企业的正常发展以及正常的酒水消费。
酿酒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政策的执行一直是拥护的态度,此次《规定》中对公务接待饮酒的严格限制也是人心所向。不过,如果“高档酒水”的范围过于笼统,则可能会被外界误读,比如说将某些高端品牌对应为“高档酒水”,而事实上,即便是对茅台、五粮液这样的一线品牌来说,在其产品结构中也分别有高中低不同档次的产品。倘若因为“高档酒水”的标准不够明晰,导致高端品牌的全线产品都被排除在外,则会伤害到酒类企业的正常发展和合理利益。
另一方面,中国作为白酒的故乡,饮酒的习惯自古有之。酒类消费中除了公款消费外,还有大量的民间消费需求,其中既包括对大众产品的需求,也包括对高档产品的需求。中央出台《规定》的目的是遏制公务接待中的腐败和浪费等现象,而在公务接待之外正常的高档酒水消费并不在禁令范围内。
《规定》中“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的说法有可能会被外界片面地理解为所有的高档酒水都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而“高档酒水”的边界模糊又会进一步扩大人们理解中的打击面,结果可能导致原本正常的高档酒水消费也受到抑制,甚至会牵连到中高档、中档酒水消费。倘若能够在《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饮酒标准,则能够将这个打击面控制在国家想要规范的范围之内,而不至于误伤到正常的酒类消费。
同时,明确“高档酒水”标准也有助于酿酒行业自我约束,将酒类产品的价格控制在更加合理健康的范围之内;对于生产“高档酒水”的企业来说,也能够更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加清晰地定位目标消费人群,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共同推动酿酒行业发展环境更加透明。